湯恩比的歷史哲學
湯恩比的歷史哲學
湯恩比(Toynbee 18891-1975)是一位能白天用希臘文寫文章,晚上用拉丁語說夢話的英國史學家。他精通歐洲的主要文字,並且懂得土耳其和阿拉伯的語文,對自然科學的常識也很豐富;所以他對歐亞各種歷史都作深刻的硏究。他所著作的「歷史硏究」引用材料之博,實屬少見。他硏究歷史是以文化爲單位,分類比較,一反以前以民族、國家爲單位的個別硏究。當然他的分類和比較,不免有些牽强附會,畫蛇添足的地方,但他所用的方法同體系確是極富意義,能爲史學開闢一個新途徑。
現在僅就其歷史哲學作一簡單的評介,要明白他那思想的來源同他何以有那種主張的原由,先得把三千年來史學的演變略講一點。
歷史本是宗敎的產物,現在在埃及、兩河流域及中國所見到的最古史料,全與宗敎有關,並且幾乎全是敎士的作品──一些關於占卜、星曆、災祥、祭祀的記載。大名鼎鼎的Manetho同Berosus都是祭司,那世爲太史的司馬遷也自已說他的祖先掌管「文史星曆」做些和「卜祝」相同的事情,這是古代史學屬於宗敎範圍的明證。
歷史的記傳旣爲宗敎階級所執掌,自然發生一種天意的史觀,就是說一切的歷史現象都有神的意志蘊藏在內。將歷史從宗敎中解放出來,最早的要推孔子,他以不語怪神的立場來修正魯史,以個人的理智來解釋歷史的現象,從人爲的典章制度中來追尋因襲改革的過程,用敎育的意義來定他的筆削褒貶,實爲後來三傳樹立了倫理學的史觀,這種運動在西方則始於Herodotus而成於Thucydides。從此史學脫離宗敎的勢力,成了獨立的一門學問,以人的本身來衡斷一切。這種史觀在中國一直傳到淸代。
在這種正統史觀中產生了一個支流,就是孟子的歷史循環學說,孟子以爲歷史的現象是大約五百年重演一次,一直這樣底循環進行。在孟子之後一百多年,西方的Polybius也想出了一套歷史循環論,比孟子的主張更爲具體,更加詳盡。這兩人的學說時隱時現,或多或少地影響東西的史學家,直至今日。
西羅馬滅亡後,Augustine做了 City of God 一書以爲基督敎辯護,認爲歷史是由上帝的意志決定的,這種復古運動的成功使西方的史學又變爲神學的附屬品,經歷了一千二百年之久。
到十八世紀,啓蒙運動衝破了敎堂的樊籬,科學力量動搖了上帝的寳座,遂使一般史學家,如Gibbon, Vico, Montesquieu, Herder諸人,都想各闢途徑,探索一種符合自然法(Law of Nature)的歷史演進律。由此便產生十九世紀極豐富的各種歷史哲學。這些各有體系的學說,雖有唯心唯物之別,與闡揚個人主義與崇拜「集體人類獸性」(The Collective Human Beast)之不同;其認定歷史是按着固定的階級,逐步向著一定的方向演進,卻是大體一致的。人類理智的權威提高了,歷史的方法也進步了;但是歷史卻不知不覺變成哲學的附庸了。
這些學說在思想上所引起的混亂,和在事實上所導致的悲劇,在近五十年已顯露無遺;於是就有英國的「經驗史學派」像Pollard, Fisher諸人,起而闢之,說「哲學上的槪說是史學上的錯誤」(A philosophical generalization is historically false)。他們認爲史學家的任務是把以往的事加以爬梳整理,讓那一件一件的事情還到它的本來面目;而那些一件一件的歷史事實確是像波浪一樣,起伏無常,無從預測,也絕無規律。我們在主觀方面,固不應有任何哲學上的成見,在客觀方面,也實在找不着一種有普遍性的科學定律。到一九四六年,Collingwood的「歷史觀念」(The Idea of History)一書出版,說的更爲澈底。他認爲沒有經驗派的史學,因爲歷史已成陳跡,後人只能用推論的方法來了解它,絕對不能經驗到它。至若一般人想像中的哲學或科學式的歷史,更是沒有的東西,因爲史學家只能確定歷史的事實,無從推定它的原因,也不能解釋它的意義。換句話說,就是我們只能發現以往曾有何事發生(What Happened),絕不能,也無需,發現它爲甚麼發生(Discovering Why it Happened)。
這些學人把百餘年來好些學家對歷史所加上的一些枷鎖,完全打碎,確是他們對於史學的大貢獻。但是把歷史上的事實盡看成些毫無意義的偶發事項,也未免有點矯枉過正,激起了人們的抗議。湯恩比就針對自十八世紀以來的各派史學,加以批評,提出來他自己的歷史哲學──一種復古的史觀。
湯恩比認爲人的思想,無論是因襲前人,還是完全創造,必定有系統,有組織。一有系統組織,便構成一種典型;有了典型,便有規律。思想旣是如此,那些由思想的實現而成的事實自然也離不開典型的疇範,脫不了定律的支配。人是自然界中的生物之一,當然不能完全不受自然律的影響,如生老病死,寒暑陰晴,土地的肥瘠,資源的多少,在在都是自然律影響到人類行動的明證。他更從一百多年來的經濟史中證實了經濟盛衰周期律(Business Cycle)的眞實性,並且找出一種戰爭和平的周期(War—And—Peace Cycle),把三千年的各國歷史都分成循環演變的五個階段;周期的長短雖不一致,五個步驟的嬗遞卻是相同的。這些他認爲都是人類文明受自然法支配的實例。可是這些嚴酷的自然法也未始不可由人力加以控制,減其災害。譬如醫藥衞生的知識可以減少疾病,延長壽命,暖氣冷氣的設備可以抵消寒署的威力,分班工作的制度能使黑夜不妨礙工作,製造技術的改進能相當地改變經濟周期,和平的努力也未始不可延緩並減輕戰禍。文明的衰落(Breakdown)是應該可以用人力挽救,使其免於分崩(Disintegration),歸於復興的。這是他超過Spengler見解的地方。
這些自然法的失去效力,不是偶然的事,而是人類運用智慧的結果,可見得歷史中是有自由的(Freedom in History)。不過這不是毫無拘束的自由,而實在是一種更爲崇高的規律;因爲要破壞一種法律,必須有道理更高、力量更大的一種法律作爲根據。要變更自然法,便只有遵守上帝的法(Law of God)。這同不願受共匪苛政的虐待,逃到自由中國,便得誠心接受自由中國的法律,是一樣的道理。上帝的法予人以自由,因此也可以名之曰自由法(Law of Liberty;上帝的法是愛的表現,也就可以稱爲愛的法(Law of Love)。
旣有了上帝的法,予人類以自由,人類爲什麼依然不能進到理想之域呢?湯恩比認爲這是由於兩種因素作梗;一是由於人類有智愚賢不肖的不同,不能全體運用理智,集中力量,向一個定向邁進;一是人類秉性,除了理智之外,還有下意識的天性(Subconscious Human Nature)。這種下意識的獸性,每人都有,是由祖先,甚至由種族,歷代所遺傳下來的。它雖受了理智的克制,但仍時常衝動地發作起來,使人們違背上帝的意旨,反抗上帝的法,而墮入自然法的支配之中。歷史上的悲劇便是這樣造成的。我們要挽救文明的分崩,須克服這兩重難關,完全接受上帝的法纔行。
上帝旣有自由法,爲什麼不索性廢除那次一級的自然法呢?那自然法又究竟是怎樣產生的,何以能與上帝法同時存在呢?依湯恩比的說法,自然法也出自上帝;因爲上帝固然是度人的上帝(God of Redemption)爲人類立了自由法來顯示天父(God, the Father)的慈悲,但同時又是創世的上帝(God of Creation),替整個宇宙制定了自然法,好像一位嚴君(God, the Tyrant)。這同母親愛護小孩,予以自由,又同時管敎小孩,給以懲罰,是一樣的。赫胥黎(Huxley)用這種例子說明倫理之起源,是有顚撲不破的道理;湯恩比引它來說明人與上帝的關係,實在是不倫不類。他這樣底解釋歷史中的規律和自由(Law and Freedom in History),確很難令人滿意地接受。
在他大作的第十册,第十三章中,他問歷史是什麼?人們爲何要學歷史?他答說歷史是上帝在行動中呈顯他自己(God Revealing Himself in Action);又說歷史的目的是天國(The End of History is the Kingdom of God),學歷史是希望由尙友古人,進而與聖賢契合(Communion of Saints),再進而與上帝契合(Communion with God)。以天國代表人類理性昇華的一種境界,把它作爲歷史最終極的地步,倒是無可訾議的見解。若說歷史是上帝呈顯他自己的行動,則以往的歷史,充滿著人類的愚昧和罪惡,難道是上帝不仁,故意芻狗萬物嗎?本著這種心理去學歷史,要希望去與上帝契合,恐怕不大容易!
湯恩比並不認爲基督敎是惟一的眞敎(The Only True Religion)。他相信所有的較高宗敎(Higher Religions)──包括耶敎、囘敎、佛敎、印度敎,乃至張天師的道敎同洪秀全的那套玩意兒──都是進到天國的途徑;並且以爲西歐之宜於信仰基督,僅是因爲方便,別無他種理由,而且要振興基督敎,也絶不是今日任何一派的敎會組織所能做到的。這確是他超越庸俗的見解,儘管他所列擧的些較高宗敎,在程度上相差頗遠。他因此進一步底預言將來會演變到各較高宗敎之合而爲一,以形成各神聖之塵世契合(A Terrestrial Communion of Saints)。這種大而化之的假想,未免太空幻了。將來很可能有新宗敎出現,但絕難使現有的各宗敎合流;因爲每一種有高度組織的宗敎都具有排外性,各以爲獨得眞理而視別種宗敎爲外道異端。基督敎同天主敎,大乘敎同小乘敎,什葉派同遜尼派尙且互相水火,還能說合各種宗敎於一爐而治之嗎?我眞不能想像到將來的人會身披八卦衣,手捧可蘭經,胸佩十字架,口唸阿彌陀佛!若是把這些繁瑣無謂的敎儀法器禮拜經典盡行取消,單憑一點誠心皈依上帝,那便不成爲宗敎,更非各敎合流了。
湯恩比力闢Gibbon視宗敎爲文化毒瘤(Cancer)之說,也否認Burkitt把宗敎當作文化蟲蛹(chrysalis)的比喩。他不認爲文化係由宗敎產生,而以爲文化的存在只是爲了要產生較高的宗敎。照此說法,我們這從未產生過高等宗敎的中國,不是根本沒有文化可言,便是要努力發展固有文化,一直到產生較高宗敎爲止。然而湯恩比對於中國古文化的估價同未來的預測,卻又都不如此,豈非自相矛盾嗎?
綜合上面所說,可見湯恩比思想的要點不外乎歷史循環論和宗敎史觀。這兩種學說都是自古有之,絕非他的創見。他痛心唯物史觀的流毒,擔心原子科學的禍害,惟恐Spengler的預言將成事實,乃從歷史裏面找出些文化衰廢的定律,以喚醒世人的愚妄,又同時指出一種救亡之路,以鼓勵世人向善;這眞可說是先生之志則大矣,先生之用心亦良善矣!然而他所找出來的定律,並非全屬信而有徵,所說的救世之道,仍是十七世紀以前的人們所相信的那條老路。這樣「逃禪」式地逃到太虛幻境裏邊去,固然可以作爲個人安身立命之所,若要把它當做覺世牖民起弊救衰的動力,是不够的。湯恩比自說宗敎的靈感啓發了他硏究歷史的智慧,促成他那部「歷史硏究」的巨著,這只能說他個人「別有會心」,總不能敎人把那可遇而不可求的神秘的靈感的指示作爲治學方法吧!像我這樣鈍根甚深的人始終相信歷史是脫離不了事實的學問,我們只應該考證事實,進而探討每一事實本身的意義,同若干事實間的意義;至若湯恩比所說的事實背後的意義(The Meaning Behind The Facts),實屬於神學同哲學的疇範,不是硏究史學的人所宜過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