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
第一章 古代雅典的民主政治
第一節 雅典民主政治產生的背景及早期的政治情況
我國三千年前尚書上就有民為邦本的說法,其後孟子又有民貴君輕的思想,但是世界上最早的民主政治卻產生在雅典,其因無他,地理環境及其所影響的生活方式使然。我國先祖居住黃河流域的廣大平原,考證有據的夏朝已是疆土遼闊。人民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天高帝遠,帝力可以不有於他,他也很少有機會參與政治。雅典的情況卻完全不同。
雅典位於希臘半島中部濱海的阿提卡(Attica)平原。希臘半島丘陵起伏,將全境分割為若干小平原。希臘人進入之後在各個小平原上建立城邦,以農牧維生。平原土質大半並不肥沃,人口逐漸繁殖,紛紛向外發展。西元前十一世紀左右東向渡過韃靼海峽,戰勝特若埃(Troy),在小亞細亞沿岸及附近島嶼建立城邦。西元前八世紀更擴大範圍在地中海沿岸遍設殖民地,工商業亦隨之興起。各邦之中最初皆由君主統治,西元前九世紀王權漸衰,西元前八世紀普遍改行貴族政治。
雅典早期亦與其他一般城邦相若,初行王政,社會上以家族為基本單位,由家族結合成四個部落。國小民寡,家族勢大,軍國大事必須召開貴族會議,獲得支持再向全體公民大會宣布執行。國內無常備兵,遇有戰事,各部落率領成年子弟自備武裝武器,荷戈赴敵。國王之下無常設的百官群僚,行政,司法,外交等事務皆由國王徵召貴族為之。西元前九世紀末,王權開始衰落,貴族推選一位統帥(Polemarch)掌管軍事,繼而又由麥當提家族(Medontids)擔任執政(Archcon)總綰行政,任期終身,國王僅餘宗教及一部分司法權。以後執政逐漸由麥當提家族擴充至所有貴族皆可擔任,任期亦由終身降為十年,以至一年。執政,將軍及國王三人之中以執政為首,以其名記年,西元前683年以後斑斑可考。西元前七世紀中葉再增六人管理司法,合稱九執政,皆由民選,任期一年,任滿後成為貴族會議當然議員。貴族會議決定一切軍國事務,執政也可能由貴族會議於全民大會提出若干候選人中選出。
第二節 梭倫制法與民主政治的初建
貴族統治之下,對於平民壓迫,壓榨無所不用其極。更值工商業興起改以貨幣交易,初期幣量無多,價值昂貴,小地主自耕農兌幣繳稅之餘,不足養家活口,不得已向商人借貸。商人重利盤剝,法律亦維護債權,連本帶利絲毫不能欠付。農人積久無法償還,只得以田地抵押,農田之上遍布債主勒石記其權益。梭倫(Solon)至有大地已被奴役之嘆。無田可耕為人幫傭的人情況更為悽慘,辛苦終年所得僅為產品六分之一,習慣上稱之為六分之一工作制,工資不足養生亦向富人借貸,無力償還即質身為奴,任由債主役使,出賣。法律由貴族制定全憑口說,往往朝令夕改,平民動輒得咎。西元前621年德瑞古(Draco)制定成文法,平民稍可有所趨避,然而內容不特偏袒貴族權益,刑責更異常嚴苛,偷竊白菜亦處死刑,至有以血寫成之譏。民怨沸騰,革命一觸即發。良知未泯態度溫和的貴族有所警惕,約在西元前594年推舉梭倫擔任執政,授權制定新法。
梭倫出身貴族,經營商業,足跡遍及愛琴海東岸,接觸當地進步文化,識見廣闊,生性中正和平,深受國人敬重,受命制法,從事全面改革。首先解放債奴,規定此後償債以財產為限,不得以身相抵。廢除德瑞古法中不公及嚴苛條文,存其刑法中區別謀殺及意外或正當殺人等合理部分。以法律限制奢侈,嚴懲懶惰。允許無後嗣的人可以遺囑處理財產,不必依照舊俗必須給其最近親屬。
經濟方面,調整錢幣及度量衡標準,期能與更多地區貿易。除橄欖油外禁止農產品外銷,以免民用不足,價格高漲。限制個人所有田地面積,阻止大地主增加。
社會方面,君主及貴族統治時期,自由人分為貴族(Eupatridae)、自耕農(Georgi),及工商業者(Demiurgoi)三等。執政,統帥,國王由貴族擔任,六法官中三人為貴族,二人為自耕農,一人為工商業者。工商業興起後,逐漸以收入多少分高下,形成五百麥迪尼(Medimni)以上(Pentacosiomedimni),三百至五百麥迪尼(Hippes)及二百至三百麥迪尼(Zeugitae)三階級。梭倫另加二百麥迪尼以下(Thetes)為第四階級,亦具公民身分。前三階級可任公職及服騎兵或重甲步兵役,第四階級可以參加全民大會及民眾法庭,並服輕甲步兵或海軍役。
政治方面,九執政由全民大會選出,仍由第一階級擔任,其地位及職權不變。雅典娜司庫(Treasurer of Athena)也出自第一階級,其他職務可由第二,三階級擔任。第四階級不能擔任公職但可在全民大會中選舉官吏及擔任民眾法庭法官。
貴族統治期間,一切法案在交付全民大會表決前,先由貴族會議加以討論並做決定,事實上掌握立法權。梭倫新法大量減少貴族會議的功能,除在司法上可以處理殺人案件及宗教事務以外,僅給予保護憲法及一般法律之權,對官吏有廣泛而不確定的控制力量以及對公民具有檢查權威等空泛的崇高地位,不再能夠直接參與行政及立法。其一般稱謂亦不復為單純的“會議”(Council)而以阿瑞歐帕格斯會議(Council of Areopagus)相稱,以別於新成立的四百人會議(Council of 400)。
四百人會議由四部落各選百人組成,前三階級皆可擔任議員,一切法案於交付全民大會表決之前皆由四百人會議加以討論並做決定,取代以前貴族會議的所為。梭倫新法許多人選皆由抽籤產生,當時一般希臘人認為抽籤乃為神選,較民選更為適當。但抽籤選出的人未必皆能勝任其職,是以梭倫規定九執政由四部落各選十人,再由四十人中抽籤選出九人。一方面可收公平之效以及避免家族及黨派操縱,一方面不致選出不稱職的人。由於執政任滿即成阿瑞歐帕格斯會議當然議員,事實上該會也是由人民選出的人士組成。
新法設置民眾法庭(The Popular Courts),四階級皆可參加。官吏任內如有過犯,人民可於其任滿之後在民眾法庭加以控訴。法官由全體公民自願登記後抽籤選出,人數可達數百以至千人以上。執法之時須先宣誓,全民大會選舉官吏表決議案則不必有此手續。民眾法庭設置之初,執政仍有司法權,民眾法庭僅為審理退職官吏及上訴機關。以後職權逐漸擴大成為初級及最高法庭,審理一切案件。執政僅司審判前的程序事務,以及審判時擔任主席。受審者是否有罪及所處刑責,由全體陪審官投票決定。
依照梭倫的安排,人民在行政方面對於官吏人選及其一切作為皆有控制之權,又能直接參與立法及司法。雖然擔任公職仍有階級限制,民主政治的基礎實已奠定,其影響直至今日全世。
新法既成,公佈實施,並令全國人民宣誓遵守,百年之內不能變更。梭倫本人任滿之後出國再作遠遊。
梭倫新法立意雖美,卻不能盡滿人意。貴族不能獨攬大權固然反對,平民亦因要求重新分配土地未能如願,六分之一工作制度亦難廢止,生活無法改善,對之不滿。惟有工商業者及一般中產階級獲益最多,竭誠擁護。新法中一切政權皆在四部落中行使,部落由家族組成。家族恩怨本多糾紛,如今加入政治因素,衝突更為劇烈。貴族出身的賴喀格斯(Lycurgus)領導貴族組成平原黨(Plain)。同為貴族卻因新法有利其家族加以支持的麥加克利斯(Megacles)則率領中產階級組成海岸黨(Coast)。雙方爭奪執政,亂象叢生,最後更出現梭倫所極力避免的僭主統治。梭倫倦遊歸來,觸目心驚,事與願違,一代賢哲鬱鬱以終。
第三節 僭主統治與克利西尼的改革
希臘諸邦在貴族統治時期遇有失政常有僭主(Tyrant)出現,在原有體制下盜竊大權。雅典由於梭倫之法未能盡善,亂象叢生,亦有同樣情況發生。貴族出身,在與鄰邦麥格拉(Megara)作戰時建立軍功,頗得人望的皮西斯垂塔斯(Pisistratus)聯合山地窮苦平民,及在新法中未能獲利或損失債權的人組織山陵黨(Hill)。西元前561年某日全民大會時,皮氏負傷出席,謂與平民友善致遭政敵攻擊。出示傷處,群眾譁然,接受皮氏黨人阿瑞斯提昂(Aristion)提議,授與皮氏五十武裝人員以為護衛。皮氏即以武力攻佔衛城(Acropolis),奪取政權。平原,海岸兩黨因為相互惡鬥致令皮氏坐收漁人之利。皮氏掌權後,兩黨轉而聯合,五年後(556-5BC)將皮氏驅逐。
西元前550-549BC年,海岸黨領袖麥加克利斯與平原黨又行決裂,黨內人士也與之發生齟齬,乃與皮氏協商,以女妻之,助其復位。皮氏黨徒在鄰村覓一身材高大逾恆的女子偽裝雅典娜,揚言女神將親送皮氏返鄉。皮氏旋與村女同車入城,群眾無知,信以為真,蜂擁至其旗下,皮氏因而再度掌權。皮氏前妻生有二子,惟恐再婚生子,兄弟爭位,禍起蕭牆,雖與麥氏之女成婚,但無夫婦之實。麥氏聞悉大怒,聯合皮氏政敵即於同年將之驅逐下臺。
皮氏二度被逐後,遠赴馬其頓,聚集附近民眾建立與城邦類似的組織。開採金礦,招募傭兵,廣結與邦,獲得拿克索(Naxos)僭主及色薩利(Thessaly)等地支持,於西元前540年率軍返抵馬拉松(Marathon),原有黨徒紛紛來歸。雅典執政派軍迎敵,為所敗,皮氏三度奪得政權。西元前528-527年逝世以後,二子繼位,直至西元前514年被逐,始行結束僭主之治。
皮氏統治期間,表面上仍遵民主之制,卻以操縱選舉,擁兵自衛,實際上大權獨攬成為僭主。高壓之下,黨爭平息,貴族紛紛逃亡國外,所遺田產,皮氏將其分給無產的人耕種,收取產品十分之一以為地租,晚年或其子時更曾一度降為二十分之一。全境遍種橄欖,增加油類輸出。民生既裕,第四階級逐漸消失,六分之一工作制也不復存在,梭倫之法一部分缺陷得以彌補。對外睦鄰交遠,儘量保持和平,在黑海沿岸建立殖民地,擴大商業範圍,增加國庫稅收。國泰民安之餘,更從事公共建設及文化事業。擴大雅典娜神殿,增建酒神新廟,改進給水系統,並擬擴大雅典城牆,可惜計劃中的規模過大,皮氏及其二子執政之時未及實現。延攬學者校定荷馬古詩,改進酒神節慶簡單的神前歌舞,成為垂範千古的西洋戲劇濫觴。在其統治之下,政敵消聲匿跡,人民安居樂業,文人學者喜獲知音,埋頭從事研究創作,不復計其專制獨裁,舉國上下享受大國光榮,無意也無力對其反抗,使其大權直維持至壽終正寢。
皮氏逝世之後,兩子希皮阿斯(Hippias)及希帕喀斯(Hipparchus)繼續掌權,父風不改,國人亦能相安。不意十餘年後希帕喀斯以感情糾紛被人刺殺,希皮阿斯作偽心虛,以為國人開始反抗其獨裁專制,於是處處猜疑,顯露暴君面目,並預謀逃亡,暗通波斯以為外援。西元前514年流亡在外,久欲返鄉的貴族聯合斯巴達進軍雅典將其驅逐。
僭主統治結束之後,雅典在斯巴達控制之下,短時間恢復貴族政治。但民主政治已經深入人心,貴族又彼此之間互相傾軋,經過數年亂局,一般民眾不甘受制於斯巴達,群起將其軍隊逐出,恢復民主政治。約在西元前508年貴族出身支持民主的克利西尼(Cleithenes)將梭倫之法作局部改革,民主政治經過將近百年的種種波折,終能逐漸步入正軌。
克利西尼的改革,僅限於人民使用政權不經由舊有以家族組成的四部落,而代之以固有地方單位狄姆(Deme)組成的十個新部落。克氏先將全境分為城市,海岸及內陸三部分。每部分再分十區(Trittys),每區包含若干狄姆。新的十部落,每一部落包含城市,海岸,內陸各一區。如此既可避免家族恩怨所生糾紛及地方利益衝突,又可平衡各階級成分。雖然每一部落之中三區不在一處,但區中所屬狄姆居民世代為鄰,彼此熟悉,不致選出不適任的人。此外,外邦歸化及已被解放的奴隸等人不在舊有四部落中,過去雖為公民卻無從行使其政權,新的十個部落包含雅典所有居民,不致再有遺珠。此後表明個人身分也不再用“某人之子某某”,而代之以“某一狄姆之某某"。
所有政權行使既已不在舊有四部落中,則由四部落選出之四百人會議也不復存在,改由十個新部落每一部落選出五十人組成的五百人會議行使其職權。五十人中按狄姆人口多少分配,具有代表作用,議員就職時宣誓提出對雅典城最佳的意見,任滿時須對所有議案負責。
五百人會議為最高行政威權,與各官員共同管理大部分公共事務,執政及其他官員皆須對會議提出施政報告,並接受其命令。所有政府財政皆由每部落選出一人組成的十位官員,在會議指導下執行任務。有關公共財政的司法案件似乎亦由會議審理,並可科官員罰金。其他如公共工程,接見外邦使節,與外邦商討,甚至有關戰爭等事務均由會議主持。但宣戰媾和之權則在於全民大會,須由全民大會表決通過或否決。立法方面,所有提交全民大會的議案,皆須事先由五百人會議討論並作成決定,供全民會議參考。司法方面,一般案件及特別訴訟也可由五百人會議或全民大會轉交其他法庭審理。
五百人會議所有職務既繁且重,需要隨時處理。五百人長期集會行之不易,克氏乃將一年分為十個行政期(Prytanies),每期由一部落議員當值。當值的主席及其所屬部落其他議員必須居住於官舍(Tholos)之中,由公家供給飲食。
軍隊也不再由舊有四部落各率其子弟兵組成,改由十個新部落徵集。每一部落提供一隊重甲步兵(Hoplites)及一支騎兵。重甲步兵由所屬部落選一將軍(Strategoi)率領。十位將軍共同處理全國軍事,九執政中的統帥(Polemarch)仍為最高軍事將領。
此外,雅典獨有的陶片流放制(Ostracism)傳說也是克氏所創,但其實施則自西元前487-486年開始。其法為每年於第六行政期全民大會中決定當年是否需要執行。如需執行,則於第八行政期召開特別全民大會。民眾按部落集結,在陶片上書寫欲圖放逐之人的姓名,投入容器之中,六千票以下不計,六千票以上得票最多的人須於十天內離開雅典,十年內不得返國,但其財產及公民身分則仍然保存。
第四節 波希戰爭與民主政治的極盛
西元前六世紀中葉,波斯王國崛起於伊朗高原,挾其軍威四下擴張,僅僅半個多世紀已經蔚為跨歐亞非三洲的大帝國。西元前490年以埃瑞垂亞(Eretria)及雅典幫助已為波斯控制的小亞細亞諸希臘城邦叛亂為由,出兵討伐兩邦,毀埃瑞垂亞,與雅典戰於馬拉松。雅典以弱敵強,以少勝眾,斃敵6400人,本國軍隊僅有192人罹難。波斯為雪前恥,於西元前480年海陸並進大舉攻伐,所過之處希臘諸邦望風歸降,惟有斯巴達與雅典奮起抵抗。陸軍以斯巴達為首,海軍以雅典為主力,獲得最後勝利。波軍知難而退,希臘人信心大增。雅典聯絡沿海及島嶼諸邦組織的洛(Delos)同盟,自為盟主,雄霸附近海上。商業暢通,既富且強,外邦人士紛紛來歸,百家爭鳴,百花齊放,民主政治亦再度加以改革更臻完善。
西元前463-1年,埃菲阿爾提(Ephialtes)推動削減阿瑞歐帕格斯會議職權,將該會懲罰不法官吏,監督行政措施及法律執行之權移交人民。廢除其過問公民私生活之權,使該會僅餘審理刑事案件及管理某些神廟財產之權。此後危及公眾福利的案件改由五百人會議或全民大會審理,對官吏施政報告不滿之事由民眾法庭審理。由於阿瑞歐帕格斯會議議員係由退休的執政擔任,而執政則由上層階級選出,此一碩果僅存帶有貴族色彩的機構從此失去其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使得民主政治更進一步發展。西元前461年埃菲阿爾提被刺,與其同時致力民主政治改革的伯里克利(Pericles)繼續努力不懈,終能將民主政治推上高峰。
伯里克利出身望族,文武兼資,曾受哲學家安那克薩高瑞斯(Anaxagoras)薰陶,富於理性思考,處事冷靜,生活簡樸,嚴於律己。領導雅典政治三十年,促使民主政治達到最高境界。大權在握而不以獨裁者自居,難能可貴,實堪作為西洋政治家的典範。伯氏深得民主三昧。除在改革措施上能使民主政治澈底實行外,其在伯羅邦內辛戰(Peloponnesian Wars)時所作陣亡將士葬禮演說中的警句如:“全民皆須對政治有正確觀念及健全的判斷力”,“不以忙於家中私事而忽略公共事務”,“在公眾生活及私人交往中不排斥他人,不互相猜忌,對於他人所喜為的無害之事,雖感不快亦不以白眼相加”,“凡事必須充分討論而後行動”等等,至今猶可作為民主政治致力的方向。
西元前458-7年,由於伯氏推動,執政改由諸狄姆不限階級選出五百人,再由其中抽出九人充任。同時執政,五百人會議議員及民眾法庭陪審官等皆付一定薪資。如此每ㄧ公民皆有當選機會及擔任公職的可能,不致因服公務影響私人生計,民主政治至此已達最高境界。但位高權重的執政因自民選的五百人中抽籤選出,傑出人才當選機會僅有百分之九,其重要性自然大量減少,統帥一職已不復適任軍隊最高統帥,改由十部落選出的將軍擔當軍事重任。其後不久,十位將軍又改由全民選出,但儘量自每部落中各選一人,就現有史料觀之,尚無同一部落有兩位以上將軍的例證。最初規定每一將軍各任統帥一天,平日尚可,但戰時則不宜。乃於全民大會宣布作戰的同時,選出一位全軍統帥,但其威權僅限於該一戰爭及針對其作戰同僚。十位將軍既由選舉產生,可以選出傑出人才,在政治上自然處於最重要地位。伯氏即以將軍身分領導全國政事。自西元前462至429年秋逝世為止,除短時間曾被罷免旋即復職外,從未中斷。
雅典當時除大富之人一生中負擔某些公共費用一或二次外,一般民眾全無稅務負擔。每一部落提供的戰船由部落中富人負責製造,裝備,及僱人操作管理。出使外邦或參加宗教活動也由國內富人負擔費用。宗教活動中最重要及最具特色的莫過於酒神節的歌舞及戲劇表演。每一部落提供一組表演者,互相競賽。悲劇及喜劇表演獲勝者接受桂冠及一銅質三角檯(Tripod),得獎者常以其本人及所屬部落之名鎸於其上,置諸立柱或小型神廟之上,衛城東邊通往劇場的道路上佈滿此等物事,成為特殊景觀。
陶片流放制在西元前487-6年至418-7年間,時常舉行。由於六千票以上始為有效,被放逐者必為知名人士。就現有資料觀之,除特米斯托克利(Themistocles)有貪污嫌疑外,其餘多為政見與民意不合的政治家。如處以刑罰既於法無據,於理不合,又損失國家有用人才。予以不列理由的流放,既可不受其政見干擾,又可為國儲才,實為兩全之策。事實上,多位被逐的人於情勢改變後,即被召回畀以重任,絲毫無損其聲望地位。至於特米斯托克利則可能因其抵抗波斯有大功於國及整個希臘,不幸晚節不堅,有貪污之嫌,如明正典刑不但心存歉疚,而且國醜外揚,破壞難得的英雄偶像,予以陶片流放,實為最佳措施。但雅典此制亦僅用於民主政治全盛,一般選民參政能力最高之時。西元前418-7年後雖未廢止,卻未見繼續執行。
西元前五世紀雅典的民主政治臻於極盛,大部份希臘城邦或迫於雅典威勢,或見賢思齊,紛紛效法。直至今日,世人對之猶無限嚮往。然而世事紛紜,人心莫測,任何制度皆難盡善盡美,雅典民主政治極盛之時亦非白璧無瑕。例如民眾法庭的設置,雖使民眾力量無所不在,卻是梭倫立法的一大敗筆。法律之事細微精深,非專業人士難得其平。民眾法庭的陪審官任何人皆可充任,絕大多數並無足夠的法律知識,極易受當事人言詞儀態影響,怱略證據及理性,或枉或縱,草菅人命,所在多有。一代哲人蘇格拉底(Socrates)即為其最著名的犧牲者。蘇氏被控褻瀆神明,及腐化青年的罪名,原告求處極刑,蘇氏當庭辯護無力,五百陪審官中僅以六十票多數判其有罪。如何處置則由陪審官於原告被告所提罰則中選擇其一。蘇氏所提少量罰款過於輕微,陪審官遂以更多票數決定依原告之議定刑,致使希臘思想失去巨匠,千古世人為之扼腕。其次,陪審官最多可至數百以至千人以上,其中常有遊手好閒,貪圖出庭補償金,以及視法庭為劇場,尋求消遣的人。被告命運操於此輩之手,焉能得直?喜劇大師阿瑞斯托菲尼(Aristophanes)劇中即曾對之加以諷刺。是以近代民主國家皆不用此制,而將司法事務交付專業人士。
至於軍事,錯綜複雜,經緯萬端,更非常人所能悉。民選將軍已屬不當,戰時統帥亦由全民選出更為危險。西元前415年遠征西西里(Sicily)之役,雅典一般民眾對遠方事務甚少知悉,挾其軍威,誤判敵情,以為島上財富唾手可得,派遣大軍,跨海西征。更以平時對尼西亞斯(Nicias)的信任,不顧其對勞師遠征的反對,並高估其將才,將其選為統帥。結果損兵折將,元氣大傷。伯羅邦內辛戰爭急轉直下,至於西元前404年一敗塗地。甚至在斯巴達控制之下,一度推翻民主政治,不久民主政治雖告恢復,國勢卻大不如前。
梭倫創建民主政治之意洵美,伯利克里領導之下亦使雅典在自由民主的環境中富庶康強。但不幸對外卻強梁霸道,以征服為榮。自古侵略者能長保權勢,史無前例。戰勝攻取,樓起樓塌,恍若春夢一場。殷鑑非遠,今日仍以各種藉口企圖控制全世界者能不三思!
第五節 亞力山大東征與民主政治的衰落
馬其頓(Macedonia)王亞力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於西元前336年繼承父業,南討東征,建立跨越歐亞非三洲的大帝國。雖然英年早逝,帝業三分,但其部將建立的王朝直至百餘年後次第為羅馬所併始告終止。在此期間,希臘文化及經濟勢力遍及東部地中海沿岸,造成所謂大希臘化時代。亞氏在馬其頓及亞非等地雖以君主地位乾綱獨斷,但對希臘諸邦,則僅以盟主名義領導。對於雅典以其文化優越更為禮遇,對其內政不加干預。然而雅典的民主政治卻日漸衰落,其因繁多,惜乎史文多闕,僅就有限資料得其梗概。
希臘人自古以人民各屬其邦,生死禍福惟國是賴,毫無個人的獨立地位。但自西元前六世紀理性主義興起,四世紀大師輩出,文學,藝術,政治,社會,經濟等各部門無不呈現所謂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思想。政治上,以為國家既由個人組成,自應以個人利益為重。為保護個人權益起見,小邦林立此疆彼界,徒滋紛擾,不如團結致強,共謀發展,所謂世界主義(Cosmopolitanism)應運而生。馬其頓崛起於北方之時,雅典文學名師伊索克瑞底(Isocrates),不顧其對雅典的可能威脅,公開致函其君主菲利普(Philip),敦促菲氏率領希臘諸邦東征波斯,紓解希臘日漸增加的人口壓力,秋初一葉已現。惜乎伊氏眼光雖經擴大,卻仍以征伐為能事,遠遜我國天下為公的大同思想。其後亞力山大建立龐大帝國,雖由其個人統治,但一人之下似已希望不分種族文化,融為一體,實為世界主義的初步策劃,下開羅馬帝國以世界主人自居的濫觴。政治範圍既行擴大,雅典的直接民主方式僅能行之於小國寡民,亞氏本人及其部將建立的龐大國家均行君主專制。就政治理論言之雖不如民主政治合理,卻可收較高成效,當時希臘世界以之認為最適當的政體。雅典從此不再被視為伯里克利口中“希臘的學校”(School of Hellas)而為眾多城邦效法。雅典人以民主政治為傲的優越感逐漸減退,誓死維護這種制度的熱忱遠遜波希戰爭之時。
希臘世界既大量擴充,貿易範圍也隨之增加。雅典之外,安提阿克(Antioch),羅得島(Rhodes),亞力山大港(Alexandria)皆為最繁榮的商業中心。雅典商人遠適他鄉,無法參與雅典政務,甚至長居異地,不復返國,民主政治執行之時減少若干菁英份子。加上遠方貿易成本巨大,獲利亦豐,小型工商無法與之競爭,貧富差距更形懸殊,許多人士無力負担公民義務,失去公民身份,以致公民人數大量減少,素質亦形低落,以之主持全國政務,自然建樹無多。兼之雅典在政治上既不復是富強大邦,文化上也失去全面領導地位,人民的愛國熱忱也逐漸淡薄。併入羅馬帝國之時,未聞百餘年前德謨西尼(Demosthenes)鼓勵雅典人對抗馬其頓鏗鏘有力的振臂高呼,未見抵禦波斯侵略時棄家保國以一當百的英勇戰況。蒼茫暮色,寂寞庭院,乏人寫照,史文多闕,以致晚期情況至今猶難詳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