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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政體之演變與帝國之盛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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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政體之演變與帝國之盛衰



                                     羅馬政體之演變與帝國之盛衰


一  羅馬共和國與意大利之統一

      約在西元前1400年左右,一批印歐民族移入意大利半島,統稱爲意大利人。其中住在台伯河(Tiber River)南岸拉丁平原之一支,稱爲拉丁族。西元前900年左右,又有一支東方民族,稱爲伊特拉斯坎人(Etruscans)者,移居台伯河之北岸,與拉丁人隔河相望。西元前八世紀至七世紀間,希臘人大批向海外移殖,在意大利南部與西西里島東部建立許多城邦,著名者有庫邁(Cumae)、叙拉古(Syracuse)等,儼然另一希臘世界,固有「大希臘」(Magna Graecia) 之稱。另有迦太基人亦於西元前一千年左右在非洲北岸今突尼斯地方之迦太基建立城邦,不久,渡海殖民於西西里島西半部。四種民族之中,以意大利人文化最低,戰鬥力亦不甚强。


      西元前九世紀,一部分拉丁人在台伯河口小山環繞處建立一城池,是爲羅馬城。西元前750年以後,爲埃楚斯堪人征服,直至西元前509年始推翻其統治。埃楚斯堪人爲商業民族,遷意之前,已有相當高之青銅器文化,其後由於與希臘人之接觸,更受若干希臘文化之影響。羅馬人受其薰陶,工藝、建築多承其遺風;文字亦爲由埃族傳來之希臘字母變化而成。


      羅馬建邦之初,本由君主統治,其後由於對埃楚斯堪王室之憤恨,將其推翻後,不再置王。自西元前509年始,即由全體公民會議就貴族中選出兩個執政司行政之事,而由久已存在,純由貴族組成,任期終身之元老院負立法之責。西元前五世紀中葉以後,又陸續增設財政官(Quaestor)、監查官(Censor)、市政官(Aedile)、司法官(Praetor)等在執政領導之下,分理諸事。西元前466年左右,由於平民階級之要求,增設保民官(Tribune),以保障平民權利。執政等任期皆爲一年,基本大權,實採之於元老院,故爲貴族共和,與雅典極盛時代之民主政治有别。西元前五世紀末年以後,平民可擔任財政等官;西元前四世紀時執政亦可由平民充任,甚至元老院中,亦有少數平民出身者,但貴族政治之原則始終不變。西元前450年,制定十二銅表法,不特法律進爲成文;貴族與平民間之權利義務,法律與命令之性質效力,民事與軍事之職權範圍,亦從而區分,實爲古代最進步之法律。羅馬人之法治精神,實奠基於此。


      羅馬内部之政治,法律既漸獲改善,軍事力量亦日臻進步,又能運用逺交近攻之策,分化敵人,故能逐步撃破附近諸族,統一意大利。西元前396年,乘高盧人自意大利北方進攻伊特魯里亞(Etruria)之時,攻陷緊鄰之伊特拉斯坎人大城維愛(Veii)。西元前387年,羅馬城一度爲高盧人攻破,賴元老院鎮定,國人齊心,備金贖回。不久,與拉丁同盟諸邦决裂,西元前338年征服之。西元前290年,於苦戰力勝薩姆奈人(Samnites)後,兼併意大利各族。南部諸希臘城邦則於皮洛士(Pyrrhus)援助失敗後,爲羅馬各個撃破。西元前266年,剩餘之伊特拉斯坎人全部爲羅馬征服。西元前241年,第一次布匿戰爭,迦太基失敗,西西里全部併入羅馬版圖。西元前222年,北向拓地,直至阿爾卑斯山麓,意大利之統一工作遂告完成。百餘年之對外擴張,不乏危急之時,幸能轉危爲安,反敗爲勝,其政局之安定,人民之堅忍,實有以致之也。


二  布匿戰爭與地中海地區之獲得


      迦太基爲腓尼基人建立之城邦,因商致富,西元前五世紀後,漸臻强大,建立帝國,自西西里至直布羅陀之間,地中海面,儼若其内湖。迦太基船主曾放言:「羅馬人不得迦太基許可,不能在地中海洗手」。羅馬統一意大利半島後,自然注目於鄰近之西西里島,因之與迦太基發生衝突,是爲第一次布匿戰爭(Punic Wars,拉丁文稱腓尼基曰Punic)。迦太基曾一度大獲勝利,最後則歸於失敗。戰後羅馬人得寸進尺,西向擴張未已;迦太基名將哈米卡(Hamilcar)翁婿父子亦在西班牙慘淡經營,圖雪前耻,雙方各不相讓,卒於西元前218年爆發第二次大戰。哈米卡之子漢尼巴(Hannibal)率軍四萬餘,深入意大利,縱横十五年,羅馬人聞風喪膽,稱之曰「非洲獅子」。最後以西匹阿(Scipio)之議,分軍取西班牙,斷其歸路,又採釜底抽薪之計,撃迦太基本土,始迫其撤退。漢氏雖智勇兼備,然一人之力,終難敵國;雖戰績彪炳,光耀青史,終難挽回迦太基因循苟安,自取滅亡之厄運。西元前202年,被迫議和。戰後迦太基僅餘本城附近地區,戰艦十艘,維持治安而已。羅馬人仍畏之若虎,惟恐其復興。加圖(Cato)每次演說,結語必謂:「消滅迦迦太基」!西元前149年,羅馬卒製造藉口,攻撃迦太基,迦人苦守不敵,力盡而亡(西元前146年)。壯丁幾全部戰死,老弱婦孺被售爲奴,迦太基民族從此消滅,千年古城亦化爲廢墟。羅馬繼承其在西部地中海之全部勢力。


      羅馬統一意大利半島後,即與東方之馬其頓亦時生摩擦。漢尼巴戰爭時,馬其頓王曾與漢氏結盟。戰後,羅馬稱霸地中海西部,常以希臘諸小邦之保護者自居,派兵助其抵抗馬其頓。西元前168年,羅馬卒將馬其頓征服,將之分成四個共和國,每年向羅馬分别朝貢。西元前146年,希臘半島全部爲其征服,與前者合置馬其頓省,派總督統治之。


      叙利亞王安提阿喀斯(Antiochus)以收容漢尼巴,及趁馬其頓抵禦羅馬攻撃無暇東顧之時乘機據歐亞之交地二事,開罪於羅馬。西元前190年,羅馬發兵撃之,盡取其沿地中海地區。埃及雖在漢尼巴戰時爲羅馬盟邦,且爲其牽制馬其頓,亦不能免於被征服之厄運,西元前168年,淪爲羅馬屬邦。地中海沿岸僅餘之獨立小邦柏加曼,於西元前133年由其王阿特拉三世(Atlus III)自動贈與羅馬,羅馬人遂於地中海沿岸造成空前龐大之帝國。分設西西里、薩丁尼亞(Sardinia)、前後西班牙、南高盧、非洲、小亞細亞、馬其頓等八軍區,各置總督總攬軍政,專制一切。


三  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之劇變與長期革命


      羅馬之長期對外擴張,造成雄跨三洲之大帝國,也招致了綿亙百年之大革命。蓋城邦共和制度及貴族政治之作風不能適用於人種複雜土地廣大之帝國,而掌握立法大權之元老院又頑梗自私,不肯稍行新政以適應環境,故革命一發而不可收拾,歷時百年,始漸安定,而共和政治一蹶不振,專制皇帝,應運而生,羅馬歷史進入另一階段。


      羅馬對外擴張時,元老院除舊有職權外,由於戰爭之需要,常集中一切軍事及外交大權,戰勝之後,獲利頗多,除投資工商業外,更壟斷公田之使用,近水樓臺,據爲己有。既貴且富,親友互相援引,包辦政府最高職位,招權納賄,政風大壞。一般平民不但於解甲之後,無田可歸,且無參政機會。拉丁及意大利各族在帝國締造之日,曾與羅馬人同樣盡力,一樣犠牲,帝國成立之後,羅馬人高高在上,獨享其成,其他各族同屬被治之列,積怨甚深。行省人民受總督之專制壓迫及包税商之搜刮,常至家產蕩盡,城鄉蕭條,弱者淪爲奴隸,强者流爲盜賊,整個地中海無一安定之處,羅馬本身亦岌岌可危。


      經濟及社會方面,羅馬人一向業農,且多自耕小農,乏巨富赤貧。彼向地中海擴張後,商業日盛,工業興起,而資本集中,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益以奴隸來源日多,蓄奴之風大盛,大部生產,幾皆由奴隸司其事,貧者謀職無從,一旦無產,即告失業。無業游民,羣集羅馬,社會自難安定。豪富之家,窮奢極慾,純樸之風,爲之敗壞;散兵逃奴,流爲盜賊,治安更難維持,人口亦爲之銳減。如西元前159至131年間,並無戰事發生,而羅馬公民竟從三十二萬四千減至三十一萬九千。


      當此問題叢生,萬方多事之際,又加之以文化上之紛擾,使帝國局面,更形不安。蓋羅馬征服地中海地區之後,羨慕希臘文明,大量吸收,文化上反爲其所征服。但羅馬人重團體表現,希臘人重個人之特立獨行,民族性根本不同,一旦接觸其文化,不能立時融合,截長補短,反致曲解誤用,矛盾時生。如羅馬人羡慕希臘人之個人主義,而缺乏希臘人之哲學修養,遂流爲極端之自私與公開之貪污。又當時尚無學校,貴族多蓄希臘奴隸爲其私人秘書及子弟教師,傾心學習,一切希臘化,甚至談吐通信亦用希臘語文。貧者雖欲求知,亦不可能,因仍故俗,文野懸殊,情感遂益隔膜。直至百餘年後,兩種文化始漸調合,蔚成羅馬文化之黄金時代,然許多不幸,早在前此發生矣。


      西元前133年貴族出身而同情平民之提比略·格拉古(Tiberius Gracchus)當選爲保民官,主張將富人領用之公田加以限制,其逾限之田則由政府收回,分給無產階級。由於佔有公田之元老階級堅決反對,多方阻撓,運動另一保民官否決其提案。格拉古乃直接訴之於全民會議,平民階級羣情憤慨,罷免另一保民官而通過其議案,推舉格氏弟兄及其岳丈三人司公田重行分配之事。任滿競選連任時,貴族派藉口其假公濟私,欲行獨裁,對之大加攻撃,混亂中爲政敵及其武裝奴隸所殺,革命序幕,於焉開啓。十年以後,其弟蓋烏斯•格拉古(Caius Gracchus)又爲保民官,除繼續其兄之土地改革政策外,更主張授與拉丁人及意大利各族以參政之權。結果故事重演,亦爲敵黨所殺,株連所及,死者達三千人。以後貴族平民两黨一則以保守共和舊制爲名,一則以提倡平民革命爲事,各擁軍人,交相爲火,擾攘將近百年。


      西元前107年馬略(Marius)對軍制大加改革。以前羅馬有事時徵發公民當兵,軍裝武器自備。及至貧民日多,無力當兵,貴族又往往藉故逃避兵役,軍隊常不足數。馬利阿斯遂廢舊制,改募並非公民之無業貧民當兵,以之爲職業性之常備軍,並統一其編制,改善其訓練,戰鬥力因而大增。但從此社會上多一有力之軍人階級,具有野心之將領常鼓動其部下以武力奪取政權,政爭愈益慘烈,羅馬人之政治自由更被剥奪無餘矣。


      蓋烏斯•格拉古提議授與意大利人公民權,未獲通過,西元前90年,意人叛變,是爲社會戰爭(Social War),羅馬政府一面派兵征剿,一面通過議案與未叛及投降者以公民權,至西元前88年始全部敉平。意大利各族固早已同化,至此更完全統一。戰後,統軍將領貴族出身之薩拉(Sulla)以武力佔領羅馬取得政權,一面與平民黨大事黨爭,互相殘殺,一面威脅羅馬人授以獨裁大權大事改革。其後元老院威權之企圖雖與時相悖,難以實現,但專制獨裁之新作風卻予後人以無限啓示。


      西元前59年,肅清地中海海盜安定東方勳績彪炳之大將龐培(Pompey)與富甲全國之財閥克拉蘇(Crassus),由野心勃勃,壯志未酬之民黨新興領袖凱撒(Caesar)拉攏結爲三頭政治(Triumvirate),共同把持政權。西元前53年,克拉蘇與波斯作戰,戰敗被俘遇害。西元前49年,龐培與凱撒亦告決裂,三頭政治結束。凱撒於是年一月率軍渡盧比孔(Rubicon)河,佔領羅馬,取得政權。時意大利不駐軍隊,軍隊悉在行省。龐培與諸元老倉皇出走,至希臘半島領軍抵抗,内戰遂起。不久,貴族派戰敗,龐培逃至埃及,被刺死。至西元前45年,全國悉定。


      凱撒戰勝後,强全民大會授以終身總司令(Imperator)及獨裁官(Dictator)掌握軍權及最高行政權,另兼保民官以取得立法權,雖辭國王之尊號,實與專制君主無異。奥古斯都以後,所有政治領袖皆以此法取得最高大權。皇帝(Emperor)一名,實即總司令之稱,並非另建新職,僅其所含意義不同而已。後人以此種一人專制而效率很高的政治制度爲凱撒所創,遂名之爲凱撒制(Caesarianism)。


      凱撒於全國大定之後,更欲東征波斯,未及出發,遇刺而死(西元前44年3月)。總計前後統治羅馬,不過數年,但對政治、軍事、經濟、社會等各方面之處置,或因襲前人之改革,擇善固執;或另建新制,掃除積弊;時間雖短,卻能收安定之功。對於文化方面,除推行羅馬文化外,遇各地固有文化之優美合用者,亦加採納。如用埃及曆法等,與亞歷山大之態度,遥相契合。凱撒如能終其天年,羅馬革命當可就此結束。惜乎天下初定,變生肘腋,貴族派勢力尚未全消,平民黨方面亦乏眾望全歸之領袖,爭權奪利,兵連禍結,亂事又延長十餘年之久。


      凱撒死後,其部將安東尼(Antony),雷比達(Lepidus),及凱撒之養子屋大維(Octavian)三人,結成第二次三頭政治。西元前42年,在馬其頓之腓力比(Philippi)一戰,撃潰貴族派領袖布鲁特斯(Brutus)及卡希阿斯(Cassius)所率軍隊,布鲁特斯與卡希阿斯自殺,是爲貴族派最後一次以武力維護共和政治。戰後,安東尼等三人,分國而治。安氏勢力最大,資望最高,自取東方諸省;雷比達仍保其在非洲之勢力範圍;屋大維則獲得意大利本部與西班牙。不數年,雷比達之勢力漸爲屋大維侵佔,知不能敵,自行辭職。安東尼初赴東方,原具大志,欲繼凱撒之後東征波斯。時東部行省大加整頓,但爲埃及女王克利奧帕特拉(Cleopatra) 所惑,沉湎聲色,一事無成。屋大維在意大利等處則勵精圖治,極力結好羅馬公民;聲望日增。西元前31年,屋大維與安東尼正式決裂,屋大維受全民大會之命發兵征討,戰於阿克興(Actium),安東尼兵敗自殺,羅馬帝國又歸統一,長期革命亦從此結束。


四  帝國之極盛時期


      西元前27年,屋大維以天下大定,故作功成身退,提出辭職,實則欲另獲高位,獨攬大權。元老院窺其意,上尊號爲奥古斯都(Augustus,即「可尊可敬」之意),而許其終身兼任總司令、執政、保民官、大祭司之職,並有指定繼承人之權。奥古斯都將羅馬領土分爲元老區(Senatorial Provinces)與司令區(Imperial Provinces)兩種;前者由元老院統治,後者由彼一人負責。故此時羅馬理論上係由元老院與司令官合作分治。但元老院既無軍隊,自然有時不能行使統治之權,且奥古斯都可以首席元老的資格參與元老院的政事,而元老卻絕不能過問司令區的事情。所以此制實爲帝制,不過奥古斯都不願明白稱王以激起人民之反感耳。這種政體的基本威權實在是建立在司令的職權之上,後來的君主多襲用此制,自稱司令(Imperator, Emperor);於是司令制(Imperium)便成爲今日通稱之帝制(Imperialism)了。


      奥古斯都在行政及軍事方面,除增加地方軍與禁衛軍外,一切因襲凱撒舊制,但能慎選總督,澄清吏治,改良税法,撫綏流亡,偃武修文,逐漸使羅馬底於太平。奥古斯都統治四十餘年(西元前27年至西元14年)。羅馬人在久亂之後,得此長時間休養生息,遂奠帝國此後兩百年富强之基。


      自奥古斯都至奥理略(Marcus Aurelius)二百年間(西元前27年至西元180年),爲帝國之極盛時期。其間雖因尼祿(Nero)之暴虐無道,任意誅殺大臣,籍没巨室,招致了幾個總督的叛變(68年)。一年之後,即由叙利亞總督韋斯巴先(Vespasian)勘平内亂,重歸統一。在第一第二兩個世紀中,整個地中海沿岸地區之安定繁榮,非但空前,而且絕後。「羅馬和平」,百世共羨。其生活優裕之情景,可於七十年被維蘇威火山灰燼掩埋之龐貝(Pompeii)古城遺蹟中略見一斑。


      在此期間,帝國政權日益集中,行政組織與成文法典益臻完備。道路縱横,商旅暢通,農工製造趨向於大量生產與地域分工。意大利明燈,遍照羅馬世界;埃及之紙章,寫盡西方奇文。由於工商業之發展,新城市之興起如雨後春筍。競技場、劇場、公共圖書館、公共浴室、議事所、廟宇等巨大建築點綴期間,至今猶可見其規模。橋樑水庫規模宏大,給水設備可供全城。私宅與公寓常用石頭或大理石製造,雕樑畫棟,爭奇鬥姸。若干住宅浴室尚有暖氣設備,其生活之舒適,常爲後世人所難想像。至於羅馬城不但建築更形偉大,富人生活窮奢極慾,即貧民階級亦可獲得平價榖物。節日慶祝,常舉行遊行賽會,演劇賽車,格鬥角力等遊戲,君民共賞,萬眾騰歡。此等盛舉,固然由於皇帝有意收攬人心,亦可反映整個帝國之經濟能力。


      太平盛世不但物質享受優越,文學、藝術、哲學、科學等成就亦達登峰造極。維吉爾(Virgil)之「伊尼德」(Aeneid),賀拉斯(Horace)之「抒情短歌」(Odes),李維(Livy)、塔西佗(Tacitus)、普鲁塔克(Plutarch)之羅馬史,斯特拉波(Strabo)、托勒密(Ptolemy)之地理學,奥理略之哲學,蓋倫(Galen)之醫學等等,並爲拉丁世界不朽之成就。教育方面,一般市鎮皆設初級學校,較大城市常聘教授爲有志深造之青年講授修辭學,以訓練其說話、行文與辯論之技巧。至於名師宿儒則常集中雅典與羅馬就富室子弟常往就教。


      帝國之教育文化雖日臻發達,語言文字卻始終不能統一。除各地所用土語外,東方流行語文多爲希臘,西方則爲拉丁。語文不同,禮俗有别,經濟利害又復各異,遂難有真正團結。


五  帝國之衰落與西羅馬之滅亡


      意大利農村,自遭漢尼巴破壞後,迄未恢復;而工業出品之推銷海外者復遠不如進口貨之多,每年流出費金達八十萬鎊。奥理略時,東西邊疆,並皆多事,征戰十餘年,雖能保持勝利,但軍費支出浩繁,無法應付,不得已貶低幣值。「羅馬和平」向以軍隊維持,疆土遼闊,需人多,兵源早成問題。西元165至166年,正當奥理略用兵之時,忽自東方傳入鼠疫,遍及各大城市,使羅馬人口銳減,兵源問題更形嚴重。奥理略不得已,於172年允許蠻族受撫内徙,編爲軍隊。如能假以時日,蠻族逐漸同化,當可有利無弊。不幸奥理略死後,其子康莫大(Commodus)不肖,疏遠賢臣,任用佞倖,政風墮壞,經濟崩潰,192年被弑後,以軍人囂張,廢立篡奪,皇位屢易,甚且有拍賣之舉。外則波斯薩珊王朝新興,屢犯邊界,北蠻蠢動,烽火不寧,擾攘百年,帝國瀕於瓦解。


      284年戴克里先(Diocletian)受軍隊擁立,更立新制。將帝國分爲東西兩部,自理巴爾幹以東之事,而將意大利以西之防禦交部將馬克西米安(Maximian),畀以帝號,以專其責。另置二副皇帝,佐理政務,分擔軍事,兼爲儲君,繼承大統,冀免大位之爭。縮小行政區爲116省,將民政軍政分開,使總督不能過問軍事,軍帥無法自籌糈餉;又將軍隊分爲步騎兩種,各設統帥,不相隸屬而互相牽制。離羅馬城另設朝廷,一在小亞細亞之尼可米底亞(Nicomidia),一在意大利之米蘭(Milan);並採波斯體制,覲見跪拜之禮,使一般權貴養成敬畏之心,不敢妄冀非分。限制物價工資,禁止土地買賣,管制對外貿易,嚴令增加農產。將工商各業,組成行會,必須加入行會,始能開業。户籍既定,不能遷徙,職業世襲,不能變更。行會受政府之指導監督,既可計劃生產,又能避免競爭。


      新法既定,宇内大定,一時充满中興氣象。戴克里先於戰勝波斯,收復東方失地之後,倦勤遜位,並勸馬克西米安亦於同時退位,由副皇帝遞升。不幸一年以後,西方皇帝死,大位之爭又起。323年,君士坦丁(Constantine)削平羣雄,廢東西二帝之制,而仍厲行戴克里先之其他政策,天下復定。


      羅馬在城邦時代,一旦有事,人人奮袂,以爲「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改行帝制以後,人民愛國之心大減,承平時期尚能消極服從命令,危急之時絕難積極支持政府。此蓋由於政治及軍事制度之改變,人民既無參政之權,亦乏衛國之責,富貴無分,興亡無責,國家觀念自然日趨淡漠。有心人屢圖挽回人心,振起國魂,幾經努力,終乏良策。君士坦丁在作戰時,見士兵多爲基督教徒,思加牢籠,得其助力,乃自動加入,大加提倡,使教會組織變爲合法之政府機構,欲藉教徒之衛教熱忱,轉爲帝國效命。結果利弊參半,收效不多,而基督教之勢力卻從此大張矣。


      君士坦丁曾擇歐亞之交之希臘古城拜占庭(Byzantium)加以擴大,定爲新都,即所謂君士坦丁堡者。雖便於統治東方,究不易策應西部,而東西邊疆又常多事,於是法倫提尼安(Valentinian)在364年即位後,便正式將多瑙河下流以東之五十省劃爲帝國,命其弟法倫斯(Valens)爲帝統治之;多瑙河以西則由彼直轄,爲西帝國。當時一切重要政令固仍由二帝共同簽署,頒布兩帝國以昭劃一;但東西本多隔閡,疆域又極遼闊,交通不便,一旦分離,即難復合。


      羅馬帝國之北疆,常以萊茵河與多瑙河爲界。兩河對岸,皆爲蠻族居住,種族複雜,語言各殊,有日耳曼語、斯拉夫語、芬蘭語、克爾特(Celtic)語數種,而以日爾曼民族人口最多。日耳曼人文化低落,尚停滯於部族社會,常常互相爭戰。每一宗族有一爲戰士們所推選之酋長(Chieftain),一爲貴族所組織之會議,以及祭司與預言者。農牧兼營,並皆十分落後。本族男子惟司戰鬥狩獵,生產工作悉由婦女及奴隸任之。生活既苦,乃時思寇掠羅馬邊疆,或以和平方法入境謀生。西元前二世紀末年,其中之條頓及辛伯利安(Cimbrians)二族曾大舉入寇,深入意大利境内,幸馬略新政改兵制重建軍威,力戰數年,始將之逐出。自此以後,犯邊之事,時見羅馬史册。帝國盛時,尚可抵禦,一旦衰弱,即難阻其侵入,且羅馬兵源不足,有時亦自動招募,日耳曼人進入羅馬帝國者遂日多。


      四世紀中葉,匈奴人自西伯利亞南部西徙,至多瑙河流域,於376年佔領今羅馬尼亞地,以之爲中心,剽掠歐洲中部。沿途所經,盡服當地諸蠻族,其不願歸降者,被迫西遷,造成歐亞之交民族大騷動。其中大部分爲日耳曼人,走頭無路,只好冒險衝入羅馬帝國。於是巴爾幹、不列顛、高盧(今法國地)、西班牙等地,蠻族充斥,更由西班牙渡海侵入非洲,把東西羅馬帝國幾乎一齊攪散。


      這些蠻族,除汪達爾人(Vandals)在非洲獨立外,或盤據一方,號稱羅馬之屬國,或率部受撫,身膺帝國之顯職,互相攻撃,歲無寧日。廢君易帝,視同兒戲。西元476年,一蠻族領袖名鄂多阿塞(Odoacer)者,廢西羅馬皇帝羅穆拉斯(Romulus),授意羅馬元老院上書東羅馬帝國皇帝芝諾(Zeno)謂民意認爲西方無另設一帝之必要,特將政權奉之東帝,請其兼治,而以鄂多阿塞爲意大利總督。從此西羅馬帝國名存實亡,表面上由東帝兼領,實則爲蠻族割據。西方舊有之文物制度,除基督教會外,全被破壞,上古歐洲輝煌之歷史至此結束,西歐進入紊亂黑暗之局面,直至十一世紀始另有新文化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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