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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的特點之一3
https://www.stcef.org.tw/ 財團法人沈剛伯曾祥和文化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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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的特點之一


中國文化的特點之一


      試將中華民族的文化與世界上別種民族的文化相比,一定會發現有許多相同之處,亦有許多不同之處;這些不同之處,便是中華文化的特殊之點。今天只提出其中的特點之一,來與各位討論,那就是與中華文化之持久性有關的一點。今日世界上文化最老的民族是中華民族,發展比中華民族更早的文化及那些與中華民族古代同時形成的文化,現在統統已經消失,成爲歷史上的陳跡,惟有中華民族的文化至今還是活的文化;中華文化能保持如此長久,自有其原因。

      有人認爲古代中國四周皆是文化較低的民族,他們無法破壞中國高度發展的文化,因此便說中國由於位置好,所以能長久保持它的文化;這種說法,我覺得似是而實非,高文化並不見得不能被低文化所破壞;例如當羅馬人征服希臘的時候,羅馬的文化實不如希臘文化,但是他們卻使希臘文化的發展變了質。又有人認爲中國人口多,入侵的外國人口少,所以自然而然地被中國同化,此話也不盡然,世界上統治階級不見得要比被統治階級多才能不被同化;如西班牙、葡萄牙人之於中、南美洲,都是以少數人消滅了舊的文化。由此可見,以上兩種說法均不正確。要討論此一問題,應從文化本身講起,文化的興衰存亡自有其內在的因素,並非純粹由外力影響所致。文化能經過各種挫折而依然存在,那是它的本身具有歷刼不衰的優點,這種優點,也就是中華文化的特點。人們生活在自己的文化之中,很難發現自己的文化有何長處,有何弱點,正與身在廬山而不知道廬山的眞面目是一樣的道理,因此我今天願就「中華文化之特點」略加硏討。

      在討論此一特點之前,我們先要了解中華文化之最高精神境界爲何?中華文化之最高精神境界就是孔子所說的「仁」。老子之「慈」,墨子之「兼愛」,就實施方法講均有毛病,不如儒家之「仁」之毫無流弊。其實這種高遠的意境,固不獨儒、道、墨三家有之,外國也有類似的哲學,如佛敎講「慈悲」,基督敎講「博愛」,都與中國之「仁」或「兼愛」相去不遠;這可說是東西聖人的理想與其敎化之最後目標實均相差不多,但其推行的方法與步驟卻大不相同。因爲方法、步驟不同,便形成了各不相同的文化。中華文化所標擧的「仁」固然是很高的德目,但卻是從近而易的地方著手做起。論語上說「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與?」明示對父母要孝敬,對兄弟要友愛,這就是中華文化的基本。西方人實現「愛」的精神,其方法與我們不同,他們是根據希臘蘇格拉底、柏拉圖諸人學說,以「義」爲起點。「行而宜之之謂義」,那就是是非分明,一切擧動都正正當當,對人接物恰到好處。但是何種行爲是正當的,則很難判斷,因爲人們的觀點不同,立場互異,見識高低有別,環境之順逆懸殊,在在都足以影響人的言行。堯、舜、湯、武同爲聖君,伊尹、比干均屬忠臣,義的標準究將怎樣確定?必不得已,只好由執有威權的人,以客觀方法硬性地定下某種標準,讓大家遵守。這種標準卽是規定人與人間之各種關係的「法」。「法」所定的條款並非每個人,或每個民族都是一致主張的;但是一經定出,任何人就得犧牲己見,遵守法紀,這樣便逐漸形成西方的法治國家與法治社會。

      中國以「仁」爲本的文化是以孝敬父母爲第一步驟。人生而慕父母,是自然的情感,將這種情感發揮表現到成年後的言行方面就是孝。然後把孝敬之心引伸應用到其他的人而節之以「義」,使其一生恰合分位,沒有偏差,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便是「仁」。爲甚麼這種愛人的情感要節之以「義」呢?因爲對父母之愛與對鄰居之愛是應該有所不同的,如果全無差別,是很不自然而且不大可能的事。要使愛有等差,一切合理,就須用禮來作規範,因此中國社會實在是一個禮治的社會。

      東、西文化不同之點在於中國是以德爲主,以法爲輔;而西方文化則是以法爲主,而以德爲輔。由於東、西文化本質的不同,因此社會組織也各不同。西方人以法來治理社會,在消極方面,無論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地點,都應該守法;在積極方面,更可用法來保障人民的權利,維持社會的秩序,進而組織民族,使全國人一心一德,通力合作,精誠團結,向同一方向努力;因此西方國家的政治效率高,我們如要富國強兵,則採取這種辦法最好。我們自己古代的國家也有用法治成功的;如戰國時,西方偏僻地區的秦國,其經濟以及一般文化的發展,都不如其他國家,但是,在商鞅變法之後,竟煥然一新,因而很快地就統一了全中國;由此可見,法如用得好,是收效很大的。反過來看,以「禮」治國的結果也並非毫無流弊,因爲「禮」的出發點是感情,有時因爲人情關係,情感可以蒙蔽理智,而有徇情的事情發生;甚至有時因爲情感過度激昂,不受理智的控制,而演成鬪爭。爲了避免這些弊端,言行務必十分謹愼,不經過周詳地思考,不能有所擧動;因此做事的效率不高,這是在近代社會,禮治不如法治的地方。但是,天下事不能單看一面,任何事總有正反兩面,有好處也有缺點;中國以孝爲主,以禮爲治的辦法雖有短處,卻也有長處;法治雖然可找出治國齊民的絕對標準,但終沒辦法提高個人的品德。人類文化的發展,並不只是增加生產與征服自然,最重要的發展是使人的本身改進,不獨由無用變成有用,而且由壊人變成好人,由較好變得更好,以至逐步接近完美無瑕的地步。法治僅能使人不犯法,但卻不能提高人的品徳,因此西方人一向以宗敎敎育來補法治之不足。但是,現在歐洲、美國等國家做禮拜只是一種形式,不是當做很神聖、了不起之事,人人至禮拜堂去聽音樂,會朋友,眞正誠心誠意聽牧師講道的反而很少。西方人所說的「天父之愛」,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感受到的,因爲人的智能各有不同,當然有少數的善男信女特別虔誠,自覺能受到「天父的愛」,但這卻不是每個人都能得到的感覺。所以,宗敎在很好的環境中,當人們沒受到什麼大的引誘力,是於人心修養有益的;一個人爲飢寒所迫,或爲大的力量所誘,仍就會不知不覺忘記了天父及敎堂內所聽到的道理,而任性縱慾地胡作非爲。因此,在法治國家內,所有不能用法解決的問題,很少有能藉宗敎力量來改善的。

      今日美國可以說是西方文明發展最快的地方,而「嬉痞」的發生卻充分暴露出西方文化的弱點。現在「嬉痞」不僅美國有,幾乎全歐洲所有的國家都有;他們並沒有犯法,社會上也就無法安頓他們;他們囚首垢面,衣服破爛,不換不洗,有房子不住而穴居露宿;其實他們的家庭環境幾乎百分之百都很不錯,何以偏要這樣地捨正路而不由?英國史學家湯恩比曾與我談及此事,他說:「嬉痞可以說是美國覺悟的開始,過去美國人只講發財,只認爲自己是世界上富強的國家而自滿;嬉痞的發生,表示這一代的美國靑、少年對他們父兄的抗議,他們不滿意父兄們朝思暮想地唯利是圖,因而以行動來表示對這種沒有內容的文化一種鄙棄。雖然他們想不出改進的方法,但是總比醉生夢死不識不知的好;由於他們這種覺悟,也許可使若干年後的美國人創造出比現在更高、更好的文化。」這位先生的觀察很敏銳,雖然我並不完全同意他的看法,但是,他對「嬉痞」的分析確是不錯的。這種「嬉痞」的行動,不僅是對其父兄的抗議,也是代表靑、少年對西 方文化的抗議,因此,就蔓延到整個的西方世界。

      「嬉痞」不會在中國產生,也無法在中國生存;雖然我們也有所謂太保、太妹,但那究竟與嬉痞不同,他們只是不願做功課而胡鬧,並不是像「嬉痞」那樣地憤世嫉俗,別具理想。而且,凡是以詩禮傳家的門戶,也不會產生太保、太妹,因爲父母如能以身作則,用和藹慈祥的態度來勸導孩子,卽使是很頑梗的孩子也會深受感動的;況且少數太保、太妹並不能構成一個社會問題,像美國的「嬉痞」那樣。中國以孝爲本的敎育力量可以感化冥頑,減少罪惡,而補法治之不足。孝,並非只對父母敬養而言,對自己德性、智能的修養,對國家社會的盡責,也都是孝的表現。

      人類的大患在爭,外國用法律來敉平鬥爭於已發之後,中國則倡孝道以消除爭端於未發之先,所以孝經上說:「事親者,居上不驕,爲下不亂,在醜不爭。」那就是說地位高的人不要傲慢,省得招怨;地位低的人不要不安分地去犯上;對於地位相等,力量相同的人不要競爭;抱著這種態度去做人處世,自然可以「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尤」,成了孝子,也成了善人了。近代西方人,認爲「物競天擇」乃理之自然,人類的生存,文化的進步都是從競爭中得來。爭旣不能免,也就不必避;只要用法來規定一公平競爭之道,便是「其爭也君子」了;西方盛行的選擧制度卽是這種理論的實現。專對政治、經濟行爲來講,確是西方的法治效率高、成果大。若是就社會關係方面著眼,卻是惟有中國的傳統可以收到協和安定之效。王道、覇道之別,治本治標之分便是如此°

      在西方法治國家裏,自希臘以至於今日;一直無法調解個人與集團的衝突,也就是政府權威與個人自由的爭執;他們用以治國齊民的「法」是最高威權所制定,來要人們接受,並不是每個人都心悅誠服地肯接受;有些人勉强遵守,有些人便表示反抗;反抗的力量強大,就是個人自由過度發展而演成無政府狀態;若反抗擧動被鎭壓得消聲匿跡,則成了極權政治,使人民毫無自由可言。歐、美的政治不斷在這種個人與集團鬥爭中演變,宥時調整得好,就是太平盛世,但卻很難維持久遠;今天領導自由國家的美國,依然常鬧人權運動,可見這個問題之難解決。但是此一問題在我國卻比較不太嚴重。因爲我們至今仍以家庭爲社會的基層單位。家,可說是個人與政府間的緩衝;在西方則個人直接與政府發生關係,而容易引起利害的衝突;例如漢武帝開闢貴州的政策,曾一度得不到四川人民的支持,他就命司馬相如做一篇「吿巴蜀父老檄」,把徵召人民的事交給那些大族的領袖去辦,也就很順利地辦通。這樣的事情,自漢至淸,屢見不鮮,可以很淸楚的看出,在我國政府與個人之間,家庭實在擔當了一個中間者的地位。秦漢統一以來,我國政治上的安定,得力於法治的比較少;得力於以孝爲本的家族力量比較多;「家齊而後國治」,實在不是空話。若「父兄之敎不先,子弟之率不謹」,則社會不寧,國家也就亂亡了。

      現在,在法治國家內,窮人沒房屋住,政府會爲之建房屋;沒有職業,政府會爲之介紹;爲老人設有養老院,爲小孩設有托兒所,爲貧病的人設有公醫以及保險制度。從這些社會福利政策所實施的範圍,可看出某一國家文化程度的高低。在中國的古代,所有社會福利的工作平常都不用政府過問,而全由社會自己做;每個家族各自量力地去幫助窮親戚、朋友,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乃是從孝道引伸出來的行爲;這雖是爲有能力才智的人加上一個 包袱,但可以使國家減少開支,縮小預算;對一般人來講,便是政簡而民不煩了。現在各國的社會福利都由政府負責,增加一般人的賦稅,來賙濟那些不能工作、或不願工作的人,自然使許多人心懷不平。人們養自己的親族,可少怨言;要他去養與他沒有關係的一些遊手好閒的人,便會不情願,這豈非人情之常嗎?美國有好些黑人好吃、懶做,不願工作,加之政府給他津貼,他更樂得不做事了;況且他們生育多,繁殖快,白人自然不甘心出錢養他們,由此造成許多政治上的 問題,形成很大的隱憂局面,又豈是法治所能解決?

      總之,天下沒有只有利而絕無弊的制度,也沒有只有害而毫無益的傳統,中、西社會基層組織之不同,古今施政繁簡之互異,實是各有利弊,很難一槪而論。一切人爲法都有其時間性與地方性,因爲他們皆是針對某一時期的社會,與某種特殊環境的要求而設,絕不會顧到未來;假使環境變遷,舊有之法很難適用,就非改不可。但是,立國的基本大法不是容易改革的,往往可因此而引起政潮,甚至釀成革命;若是眞以孝爲治國的要道,而僅以法爲施政的工具,則可以隨時 變法改制而並不動搖國本。因爲孝的原理有普遍性,孝的應用有聯續性,人類上有祖宗,下有子孫,我們只不過是聯繫祖宗與後代間的一環而已,我們的職責是要將歷代祖宗所辛苦締造的文化好好保存,而加以發揚光大,傳之子孫,億萬斯年,代代如此,這便是中華文化持久性之所在。那些以法爲本的國家,只要新法能使人民安居樂業,則舊法就全遭揚棄;時代愈變愈快,法令愈改愈新,國本就天天在動,只圖現在不顧過去,文化的繼續性自然減輕了。

      在以孝治國的國家內,卽使沒有政府的力量,人民自己也可組織結合起來,保衞自己。我們可從三國、南北朝的歷史上,約略看出當時政治大亂,人民自謀保衞的情形;尤其是在北方五胡亂華的時候,人民不僅能够保守他們的生命財產,並且保存了中華文化。故有時國雖亡,政權雖短時喪失,但是,只要中華民族社會存在,國家終可恢復,中華文化依然可以光大。外國則不然,大都是國亡就算了,因爲國家原是人爲的組織,新的國家如一切都比舊的好,而且能使人民過更好的生活,則黍離之思自會慢慢地減淡,以至於樂不思蜀。至於對父母之愛是出自天性,由愛父母進而愛祖宗,因愛祖宗,自然會愛及祖宗的廬舍墳墓,更推愛及於故鄕、故國;中國人出遠門必到祖宗墳前吿別,囘來亦必至祖宗墓前祭拜,念念不忘祖宗,便自然念念不忘國家。不久前,林海峯、楊傳廣、紀政等囘到臺灣,報載他們都曾到其祖宗廬舍墳墓等處哭拜過,我想這三位未必讀過禮記,大槪不是遵行古禮,其所以率性而行,自合孝道者,正是生長在中華文化中所天然養成,不期而然地做了出來;由此可見在春秋戰國時代所形成的禮制,至今還是活的風俗;遠行前一定要拜祖宗的禮俗,實在是孝道的表現,也就是華僑愛祖國,始終不忘祖國的起點。「毋忘爾祖」,便自然會「毋忘爾國」;種族是綿延不絕的,我們的民族文化也就自然歷久彌新了。

      本文係民國五十七年十二月一日在全北市中山堂演講的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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