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衰落的原因
文化衰落的原因
我們硏究生物,已能從牠們很長的歷史之中,發現牠們進化,停滯,同消滅的定律。人是生物之一,按理來說,比較分析他們較短的歷史,也應該可以發現他們興衰的原因。但是這種萬物之靈所創造的文化,實在複雜,而所留下的材料,太不完備。我們又不能用實驗方法來證明各種假說,因而至今還無人能寫出一本擧世公認的人文進化論。不獨人文整個的演變──包括它的生、長、衰、亡──無從說起,就是單就其中一個階段──衰落──而言,經過許多學者,由各種不同的角度,加以硏討,仍是見仁見智,各不相同,尙未能尋出一種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定律。本人今天承聯合國中國同志會之約,參加討論「文化衰落的原因」,絲毫沒有創見,只是根據幾種流傳最久同現在較有權威的學說來談談。希望能從舊說之中,引出諸先生的新見。
古人以爲文化的衰落是由於「天降喪亂」。從宗敎立場上講,這種警誡人的話,可以收到道德上的效果,但是找不着科學上的根據。若像盧克萊修(Lucretius)一樣,離開宗敎,仍標此義,則顯與近代科學硏究所得的知識不合。現在就算專家有充分的理由,認爲地球還能讓人類生存三十萬萬年。這長期中所發生的局部滄桑之變,是文化力量所能應付的。
其次則有「運會」之說。中國自孟子以至邵康節,西方自柏拉圖、波利比烏斯(Polibius),以至英奇(Inge)、皮特里(Petrie),都認爲「物極必反」是宇宙定律,文化興衰,也是「周而復始」。如遊牧民族之轉徙,宗敎運動之盛衰,文藝技術之進退,人類活動之張弛,往往東西同時,不謀而合(當然不是說年月恰合,但是一二百年的出入,在人類悠久歷史中,算不了大差異),文化似乎老是在起伏循環,演成大小不同的些圓圈。這些偶合的現象,有許多可從自然界的變遷中,尋出解釋,有許多現在還莫名其妙。我們縱假定自然界的破壞力有周期性,但人類是自强不息,文化是日新月異,我們絕不能說古代文化所不能克服的難關,今日同以後的人,就要永久爲它所困。人定當能勝天,我們不應認爲文化之衰,是適逢其會。
百年前,西方有不少的人以爲文化流傳愈久,則創造文化的人種愈弱,苟無野蠻人的血液滲入,則必暮氣日深,衰落隨至。然疾風之下,豈少勁草?任何文化衰落之時,都不乏卓越領袖之人。文信國之才,何嘗滅於趙普;史閣部之能,未必大遜於劉基,然而上國衣冠,終不免淪於夷狄!溫士頓邱吉爾的雄才大略,很可證明約翰邱吉爾的血統並未退化,但是安妮女王(Queen Anne)時代「約翰牛」的那股幹勁,今日卻差不多成了陳跡!亞述(Assyria)之亡,其軍隊的戰鬪精神,未嘗稍衰;希伯來的文化久已不存,而猶太人至今尙爲人所畏。這些例子,可以說明歷史久的民族未必就能力萎縮。總之人種遺傳與文化演進的關係,錯綜微妙,在遺傳學者未弄淸楚之前,我們只好暫存不論。
引伸這種學說,便成了斯賓格勒(Spengler)的主張。他認爲文化同一切生命一樣,有生便有死,有壯便有衰,「日中則昃」,原是它本身應有的結局。但是文化並非有機體,我們安得以生物衰老之律,施之於它?這種怵於大戰,有感而發之言,當然不免過偏。
近年來,亨廷頓(Huntington)綜合地理、歷史、考古、人類學的資料,定遺傳、環境、與文化本質爲各種文化興衰之基本因素;三者之中,又以環境與遺傳之交互影響爲最重要。關於氣候周期性的變遷對於動植物與人類身心之影響,今日科學不特尙未深知其故,且猶未能悉明其象,許多地方,似並非人力所不能補救的。大約這些因素,影響於文化之發生者大,影響於文化之衰落者少。至於饑饉疾疫諸問題,則實乃文化已衰之果,不應視爲文化將衰之因。若談到人種遺傳,則現在所得的材料,尙不够比較硏究之用。且縱如斯巴達同納粹黨之強迫實行優生政策,苟敎育不當,仍無大益。所以這兩種因素雖確與文化興衰有關,但似乎不如文化本質──卽亨廷頓所說的第三種因素──之重要。
湯恩比(Toynbee)就是專就文化本質著手,而置人種遺傳於不論的人。他在其大著──歷史硏究(A study of history)第四卷中,肯定文化之衰,是由於失去自決力(Failure of Self-Determination)(若不直譯,而但取其義,譯爲「失去應變之力」,在中文方面,或反較爲顯豁)。我想文化衰落的現象,便是不能應變,那麼,失去應變力,當然就是文化衰落的原因。這在邏輯上是合理的,在歷史上,更信而有徵,應可稱爲定論。不過此語涵義極爲廣泛,非加以詳細、具體的解說不可。湯恩比的解說,分爲五點:1.爲摹倣之機械性(The Mechanical Way of Memesis),2.爲舊瓶中的新酒(New Wine in Old Bottle)
卽謂舊制與新潮之不調和,3.爲創造之報應(The Nemesis of Creativity)(此項又分爲自我的偶像化(Idolization of Self)、制度的偶像化(Idolization of an Institution)與技術的偶像化(Idolization of Technique)三種),4.爲黷武之自殺(Suicidalness of Militarism),5.爲勝利之沉醉(Intoxication of Victory)。第5點是「滿招損」、「驕則敗」的一套老話,雖是顚撲不破的理論,但走入了心理學同倫理學的領域,單從歷史來講,似可不加論。1、2、3、4四點或交相連帶,或互爲因果,並非各個獨立平行的,本人今天爲敍說方便起見,擬將它們併爲一點,槪名之曰組織之過度(Over-Organization)。另提一點,包括湯恩比所列之第四項,而稱之爲放射之過度(Over-Radiation)。
任何文化都有它的感召力,使文明較低的社會向之學習。這種感召力,我們無妨稱爲文化的放射性,可以借「光芒萬丈」來形容其放射之遠,用「光被四表」形容其放射之廣,以「望風向化」形容其放射之強。但若盡量放射,而不時加韜晦,則過度之弊,尤勝於不及,約而言之,其害有四:
(一)文化是解決問題的,但舊問題甫經解決,新問題便因之而生。若文化進展得慢,則反動力也來得慢,弊端的防範,新問題的應付,都較容易。如發展太快,反動力也一樣的快,新問題可以發生得令人猝不及防,以致流弊百出,反危及文化本身。兩千六百年前的雅典,爲人口過多,將農業經濟變爲工商業的社會,因此而生產增加,民智開發,政治趨於民主,國力伸於海外,一躍而爲「全希臘之敎育者」(The School of Hellas);其新文化之放射,可謂至廣且速。但不幸因競爭生產,缺乏人力而造成奴隸制度,徧及全地中海區域,遂令古代文化,因而崩潰。近百餘年來,西歐在文化上最大的貢獻,是工業化。假使它是從容進行,其附帶產生的弊端,也就不至於大得無法補救。今日高度發展的資本主義與氣呑全球的共產主義之壁壘對峙,交相害人,何嘗不是工業文化過度放射之所致。
不特物質文化因放射過度而百弊叢生,精神文化亦復如此。原始的基督敎本其博愛精神,犠牲自我,以救世濟人,眞乃人類文化最崇高的表現。自第四世紀成爲國家宗敎以後,西方的異端消滅,信仰統一,而歐洲的黑暗時代,也就隨之而至。吉朋(Gibbon)作史,論羅馬帝國之衰亡,而明言基督敎爲其一大原因,伯里(Bury)著書,復申此論,良有以也。佛敎初入中國,自東晉以至唐初,實令吾國的哲學藝術,放一新奇的光彩。以後傳徧中國,更輸入高麗、日本,故射愈廣,而佛敎愈衰矣。
(二)文化的放射,同物質一樣,愈廣,則密度愈薄,愈快,則能力愈耗。大宇宙(macrocosm)的擴張,妨礙小天地(microcosm)的精進;事功的發展,妨碍人類本身的修養。「張而不弛」勢必再衰三竭,數量之增加,適足造成品質之低落耳(擧其小者言之,蘇俄五年計劃所造之工業作品,卽是數量越多,品質越劣)。彼取多用嗇者,則不如此,今姑擧冰島(Iceland)之例以明之:
只有十二萬人口的冰島,國小地瘠,頗不受人重視。其實它的文化健全,可說全世無匹。英美諸大國,至今倶未能掃淸文盲,冰島則不特人皆識字,甚至牧童漁夫同擠牛乳的女孩,亦往往諳拉丁文。國內現有二十種報紙,二十幾個學術硏究團體,二十幾種學術刊物。在第一次大戰結束後與第二次大戰發生前之間,出版的書籍過三千種。文學特別發達,韻律多至二二六七種,其中之一,卽爲廻文,此實他種拚音文字所無,雖屬小技,究見慧心。三百年來,冰島名人之列入大英百科全書中者凡九人,以人口多寡的數目平均計算,實較法德二國多三倍。國內公共衞生的成績,也爲全世之冠。根據一九三八年各國的嬰兒死亡比較率:美國的白人佔千分之四十七,紐西蘭佔千分之三十六,而冰島則僅佔千分之二十八。一個旣小且窮的國家,何以能做到如此地步呢?就因爲將近千年,它的文化老是在自己的小天地內培養,從未向外放射過,養精蓄銳,朝氣永存,此眞所謂「善戰者無赫赫之功」。假使它像雅典一樣,變成了一個海洋帝國文化,其成就絕不如此。
(三)文化的放射,總是形式同手段傳得易,精神與目的傳得難。過度放射的現象,便是捨本逐末,競以手段爲目的,失去文化的本質,使其走入衰落之途。義大利的文藝復興推翻中古集團的權威,求得了人性的解放,使「神的」文化變爲「人的」文化,眞算得人類的福音。但傳至英法,便變爲「新君主政治」(New Monarchy),傳入西葡,便變爲「商略政策」(Merchantilism),它們利用新得的解放,走入歧途,結果是淹沒人性,毀壞義大利,使根基不牢的「人的」文化瞬息間變爲「物的」文化,該是何等可惜!再如議會制度,近百年來,成爲風尙,任何國家都要設一個來裝點門面。今日一切極權國家莫不憑藉此物以箝人民之口而施其統治之威!浸假反而影響及於「議會之母」的英國,使它也不知不覺,變爲「代表立法」(Delegate Legislation)了。儘管一般有識之士,如威爾斯(H.G.Wells)、拉斯基(Harold Joseph Laski)、韋伯(Max Weber)等,怵然心憂,但他們現在又有何法使其不變質?再拿學說來說,任何理論大都是流傳愈廣,失眞愈多,糟粕層積,精華全無。中古之神學,豈耶穌所能解?禪宗之機鋒,豈釋迦所能答?掛羊頭,賣狗肉,就是文化放射到最後的東西。這些託古的玩意兒,猶可說是自具慧心,初無大害於人。若用到物質方面,就大不同了。培根(Francis Bacon)之提倡實驗,主張致用,原以征服自然爲手段,增進人類幸福爲目的。傳至今日,手段變成了目的,結果是千萬人積數十年之力,辛苦造之而不足的東西,一枚小原子彈瞬息毀之而有餘,人爲物役,言之可嘆!
(四) 文化的放射,起初是自然的,水到渠成,近悅遠來;它可不斷地吸收新元素,以增加其創造力。等到一切型態大定以後,它便跟着政治經濟的力量發展。最後,總免不了憑藉武力。「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是文化本身自然放射出來的力量;「導之以政,齊之以刑」,便已覺放射稍過;若再進而導之以利,齊之以兵,則放射太過,適足以使文化衰落而已!佛敎因阿育王之武力傳播,而衰落隨之。羅馬敎藉帝王武士之力推及全歐,而分崩離析戰爭隨之。希臘文化憑亞歷山大與羅馬之兵威,遠傳於亞歐非三洲,而其本身之創造力隨以俱盡。不偃武而侈談修文,卽湯恩比所謂「黷武之自殺」也。
過度放射之弊如此,今請再進而討論過度組織之害。人是合羣的動物,天然要組織;無組織,根本文化不會產生。惟組織須能涵蓋一切,方能收羣策羣力之效,而無妨礙個別發展之害。若組織過度,則害多利少,現且比較言之:
(一) 適當的組織是有容忍性的,過度的組織是劃一的。組織是要加强力量,但用誘導感化的方法,使人人樂於盡力,不是一件易事。急於功利的人們就沒法加強組織,好使步驟一致,力量集中。於是政治趨於集權,信仰歸於統一,思想隸於一尊,禮俗成爲定則,甚至連生產方法,生活型態,亦莫不整齊劃一。古之斯巴達,近之納粹法西斯黨,皆使人只知有組織,不知有個人,以領導階級爲偶像,對之作盲目的摹倣,機械的工作。往日以先知先覺領導人民的人,至此卽可憑藉組織,按着成規舊矩,去指揮羣衆;遂如湯恩比所言「創造之少數人」(Creature minority)變爲「壓迫之少數人」(Dominant minority)。個性無從發展,創造自然絕跡,活潑潑地人都成了機器,不是心死神亡,便是心變神離,
文化焉得不衰?湯恩比所說的「摹倣的機械性」與「創造的報應」,就是由這種過度組織產生的。
(二)適當的組織是統籌全局的,過度的組織是專講效率的。文明社會的人不是許行、魯濱孫,不能「自織而衣,自耕而食」;分工誠屬自然的需要。但極細的分工,極專的類別,總須在一個大計劃之中,彼此溝通,交相合作,不及者進之,兼人者退之;然後能發展平均,使文化全面推進。若一一自成組織,各不相謀,只求自身工作效率之提高,不問全體進行之如何;則畸形的發展,反成了文化的病態。譬如增加生產,在工業本身上,確是進步。但只顧組織人力,日加生產,對於分配消耗兩面,全置不問;結果是破壞經濟的平衡,引起商場的競爭,造成勞資的鬪爭,釀成全世的大戰,而危及文化的本身。又如民族國家(National State)的組織,比封建社會,自是進步;但是能讓它發展到只知有國而不知有世界嗎?工業社會的組織,確是高於農業社會,但是專重技巧,忘記革新農業時代的禮敎去與之配合,這種「技術偶像化」的現象,不是過度組織之弊嗎?
(三)適當的組織是有彈性的,過度的組織是頑固的。從前仲長統說:「道德仁義」,須「織之以成其物」,可見制度典章,實文化所應有的。不過這種組織,要能「從道汙隆」,隨時隨地,作「龍驤蠖屈」之自由演變;然後能無往不宜。若定制但求其固,立法僅求其密,如蠶作繭,自僵其中;一旦時異事遷,立覺文化癱瘓;縱欲革新應變,而一髮之牽,全身俱動;雖聖人復起,亦無從補苴罅漏矣!新酒裝入舊瓶,適足令酒瓶破碎,聖經之喩,湯恩比之言,皆爲此種頑固組織而發。
組織失去彈性,文化便不能日新,須革命方能打破舊制,改造一切。若革命而仍不一反昔日之所爲,以除去人類的桎梏,培養新的創造力,只圖以人爲之嚴密組織,代替傳統之頑固組織,縱令統治方便,終屬以暴易暴;安能在文化方面,起衰救弊?英國沒有組織周密之成文憲法,所以近百年來能够輕而易擧底將貴族式的貪汙議會,變爲民主式的議會。法國自黎塞留(Richelieu)以後,組織日加嚴密,杜爾哥(Turgot)等雖欲改弦更張,而不可能;卒至引起革命。其後共和帝制,翻來覆去,制憲毁憲,國是莫定;及至一八七五年,方以極尋常的方式,由議會通過了兩三種法案,合稱之爲憲法(Constitutional Laws),國體始賴以確定。以極富彈性之新組織,革去舊日之頑固組織,法國文化之復興,賴有此耳。蘇俄革命,偏要以極頑固嚴密的組織,來消除異己,毀滅人性,去實現它的理想──這樣創造文化的方法,若能成功,眞是史無前例了。生物演進的定律,組織是愈頑固的,愈不能應變生存;個性愈發達的,愈能適應環境,逐漸進化。人爲生物之一,豈能獨爲例外?必將人類組織得像螞蟻蜜蜂一樣,全無個性,各有專司,各盡其能,各取所需,而後稱之爲文化進步,則文化的價値,當另行估定矣。
(民國四十年十一月十五日•「大陸雜誌」笫三卷笫九期)